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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白马铺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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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3-000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白马铺镇镇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保障功能,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了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用于村庄清理、辖区内环境整治、美化亮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面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组群众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资金26万元,并且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形式,由白马铺镇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镇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白马铺镇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至2022年12月底,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年共投入资金26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村、组群众评价,满意度为95%以上。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2年12月底,白马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经全面完成。

五、项目效果情况

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用于村庄清理、辖区内环境整治、美化亮化、风貌提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得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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