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政府发〔2022〕136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2022年玄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80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和做好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庆农发〔2022〕101号文件精神,2022年合计下达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0.932万元,结合我镇实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一折统”将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各村要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三、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1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县上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190.932万元),结合我镇最终确定的补贴面积进行测算。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各村要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种粮农民耕地地力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广大农民群众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供给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镇党委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镇补贴工作,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各行政村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的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到种粮农民。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业务人员负责对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行分解公示,认真核实种粮农户粮食播种面积、姓名、身份证号、“一折通”等基本信息;各村负责核实农民种植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农户的“一折统”账号(“一折统”账号错误的,进行更换,对农户遗失“一折通”的,要督促其尽快补办)、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三)完善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应补尽补,严格执行“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各村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种粮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履行职责,补贴花名表必须张榜公布,并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村上公示期不少于7天,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情况和经村主任签字的到户花名册盖章报乡镇业务人员处。
庆城县玄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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