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6-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卅铺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发〔2023〕146号
关于印发《卅铺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排查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镇制定了《卅铺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卅铺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厅(局)、应急厅(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县建总账、基层建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我镇火灾隐患整改销号。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查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消除潜在风险,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工作局面,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镇应急办抓总责任,切实履行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消防站扑救责任、派出所火案查处责任、防火重点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应急办要牵头抓总,加强分析研判,严格督查指导,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划分、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易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督促各村、重点防火单位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要研判会商违法用火规律特点,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控,又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违法用火新变化,精准分析风险,排查用火隐患。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方案。
(二)行动时间。2023年5月25日一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各村逐步化解风险隐患,解决人为火多发频发的顽疾。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委会、重点防火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在各自辖区内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坡、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重点防火单位结合“三抓三促”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要村组协同推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委会、重点防火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应急办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强宣传12119违规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严厉打击人为纵火。对人员在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根据督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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