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印发《卅铺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卅铺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卅铺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道路交通领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保安全“百日行动”,现简要安排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保安全”为主题,以“四下降”为目标,通过“百日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明晰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改严重道路安全隐患,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全方位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二、整治内容
1、农村摩托车电动车大整治。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摸底登记,对未及时登记挂牌车辆督促及时挂牌,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督促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立即办理检验手续。
责 任 人:张兴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电动车销售门店集中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电动车销售门店,把好低速电动车销售关,严控非标车辆进入市场。
责 任 人:王大中
责任单位:卅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3、国省道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对全镇所有道路开展一次大排查,重点加强临水临崖路段和农村道路平角路口等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完成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责 任 人:张兴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4、集镇街道市场集中整治。统筹规划辖区集贸市场和车辆停放场所建设,清理占道摆摊现象,杜绝乱占道路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责 任 人:王大中
责任单位:卅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5、驾驶人驾驶安全集中整治。对辖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摸排登记,禁止无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面对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签订安全责任书,面对面向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监护人交代安全责任。
责 任 人:张兴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此期间,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6月18日至6月25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必须紧扣工作要求,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重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15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人、车、路、企”全覆盖,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分析整治盲区盲点,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9月15日至9月底)。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及时复盘总结,系统梳理整治成效。针对反复出现、整改难度大的隐患问题,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开展多轮次复查核验,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同时,要加大社会面宣传教育,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将行之有效的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治理”转变。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要采取登门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劝导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在主要交通要道、集镇、街道、学校周边,开展交通劝导工作,采取宣传教育、警告提醒、协助执勤等方式,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规范驾驶。镇党政综合办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集中曝光违法车辆、违法行为、终生禁驾人员和事故典型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提升宣传教育成效。交通、教育等业务口要结合各自职责,广泛持续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倡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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