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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马岭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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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81 发布机构: 马岭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1〕238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马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马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马岭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庆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马岭。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和推行镇、村林长制体系;到2022年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村(社区)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各级力量,形成全面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地域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全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五)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四、组织体系

镇上设立总林长,由党委书记、政府镇长担任;设立林长,由各村包村领导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干部担任副林长。

镇、村分别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万宁同志担任,村级林长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 

五、工作职责

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区域造林绿化、林草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强化源头管理。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林长责任区域按照领导包片区域划分。村级林长负责区域主要以山头、地块为单位进行划分。

六、工作任务

(一)全面保护林草资源。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三级林长和管护人员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做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禁牧制度。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完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促进野外种群复壮,维系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

(二)持续推进造林绿化。积极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利用“蚂蚁森林”等新型平台,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实施“一村万树”工程,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重点对“村级公共绿地、道路、农田林网、荒山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庭院地”等国家政策规定能够绿化的公共空间,大力栽植彩色乡土树种和特色经济树种,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生态绿地、公园、景观廊道,打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

(三)积极开展生态修复。针对重点区域的突出生态问题,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切实加大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开展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生态综合治理,按照柔远河流域区域布局,科学推进生态建设。实施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草)修复、天然林保护、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和补植补造;在柔远河廊道,通过河道治理、湿地建设、植被恢复,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完善廊道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适度开发生态休闲、生态康养。

(四)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加大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增绿扩容、巩固保护、升级增效“四大行动”,促进林草资源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升、效益充分发挥。

(五)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属地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灭火、防疫以及其他生态灾害处置等装备和物资,全面提升各类灾害防御能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力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程序,盘活林地草地资源。

(七)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积极推动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野生动物保护等执法力量优化整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统筹部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抓好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全面推行林长制重大问题,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督察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业务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业务口要在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共同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活力马岭”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其他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林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补偿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同时,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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