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8-34 | 发布机构: | 马岭镇 |
| 生效日期: | 2018-01-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马莲河流域马岭段石油行业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任务落实,夯实河长制履职责任体系,加强我镇河道管理,严防境内站所、油井、运输车辆倒污排污等破坏河道污染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马莲河流域马岭河段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治理为重点任务,为实现马莲河及镇域内所有河流、支沟、山洪沟道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治理范围
马莲河流域马岭段共有油井17个,水井6个,输油站点6个,输油管道共62.35km,其中一类管线57km,二类管线1.8km,三类管线3.55km,注水管线49km。
三、治理任务
1、加大油区污染源摸排力度。组织镇村干部全面排查河道两旁石油污染物的分布规律,弄清污染物的来源和危害程度,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加强油区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按照《庆阳市石油开发水资源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具体要求,禁止境内涉油企业在河道两旁堆放石油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全面推动井场清洁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力度,督促油田企业对泥浆废液处理无害化达到100%以上。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油田企业乱排乱放污水。对井喷、落地原油存放现象责令其清除。对于屡次不改的,联合各级执法部门整治,从源头上截断污染源。
四、保障措施
1、落实河长责任制。镇级主河道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河长,村级各支河流由各村支书担任河长。各级河长要切实负起河流保护管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加强辖区段河流的日常巡查监管,坚决制止油田企业违法排污、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2、落实河道巡查管护机制。流域内各村要在每个涉河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河流专管员,定期巡查沿河村组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河长巡查制度,镇河长十天巡查一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查一次,河流专管员每天开展巡查,建立河道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舆论宣传力度。要通过微信、标语、横幅、宣传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石油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要在主要河流和镇管河段显要位置树立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增强镇村两级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要把河长制考核管理列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以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乱采乱倒整治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奖惩。
附:
马莲河流域马岭河段石油站所、油井、管线统计表.xls
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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