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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马岭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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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3-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4-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3〕75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及乱占耕地建房巡查监督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为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违法查处,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庆阳市关于做好当前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违规建房查处工作的通知》《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部门职能和“放管服”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具体为乡镇分管自然资源的分管领导负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由农经部门负责受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具体由分管农经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健全制度,规范审批

建立健全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查、乡镇审批”机制,明确办理流程:

(一)农户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新建宅基的申请理由、建设规模、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等。

(二)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评议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书后,应在7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完成公示。评议内容包括:新建宅基的申请理由、建设主体规模和层高、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267㎡),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和分户条件等,至少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在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村民小组加注意见后,将农户申请、公示照片、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三)村民委员会审查

村级组织收到申请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村级审查,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意见包括是否符合条件同意审批,旧宅基如何处理等),报包村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后,统一最迟于每季度第二个月中旬将申请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受理审核

镇原则上每季度统一进行一次审批(特殊情况除外)。乡镇农经部门业务窗口具体负责受理,在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由乡镇政府主管宅基地审批的分管领导统一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包村领导、村组负责人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通过审查的,填写《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由各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后,书面报自然资源局办理农地转用手续,农地转用手续办理后,提交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备案。乡镇对审核批准的宅基地,通知村委会统一领取《耕地占用税缴费通知单》,由村委会通知申请人缴纳耕地占用税,申请人缴税后,将完税证明交村委会,村委会统一收齐后上报乡镇业务窗口,并领取宅基地批复文件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发放农户,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

三、加强监管、严禁违建

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包村领导、村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包村领导、村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日常巡查监管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村、组三级包抓巡查报告制度。镇级: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分管领导牵头,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执法队、自然资源部门对各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对巡查发现乱占乱建、未批先建现象全部建立台账,反馈各村,由各村限时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村级:实行包村领导总负责,村支书直接负责制,对本村违法乱占乱建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每旬(每月10日、20日、30日)对各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情况及群众新建自建房建立台账,经村主要负责人、包村领导签字后上报镇自然资源部门,在镇级每月巡查时如发现有瞒报、漏报情况,将严肃追究村负责人相关责任。同时,对于乡镇已受理但未审批的宅基地,包村领导负责加强监管,坚决禁止未批先建。组级:每个自然村都要确定一名土地管理员,对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等土地违法情况及群众新建自建房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发现疑似情况第一时间制止叫停并报告村委会。乡镇上每月对各村违法占地建房、未批先建的情况进行通报排名评比,并将全年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违法比例高,排名靠后的村集体及两委班子成员取消评优资格,严肃问责。

 

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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