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5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城县马岭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8个,分别是政府机关,财政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农业农经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共有编制64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事业编制39个,财政供养总人数59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37人,遗属3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964.2万元,支出总计1,964.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88.99万元、增长-28.66%,支出增加-788.99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及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9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78万元,占7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6.31万元,占25.2%。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0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23万元,占61.23%;项目支出701.03万元,占38.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5.94万元,较上年增加81.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导致项目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1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21万元,增长-20.31%。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及扶贫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26万元,增长31.94%。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追加安排马岭镇街道排水工程项目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21万元,增长-22.56%。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及扶贫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26万元,增长28.21%。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71万元,占42.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3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6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局;卫生健康支出19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人员发生变化;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占2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追加安排马岭镇街道排水工程项目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农林水支出387.26万元,占2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扶贫项目资金;其他支出1.5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85万元,较上年增加160.6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发生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43.11万元,较上年增加39.11万元,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票据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票据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票据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次数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票据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票据未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17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38批次,175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39.11万元,增长37.61%,主要原因是办公物资采购量增加、劳务费增加、机关维修费增加导致。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05万元,培训费主要开支用于聘请讲师对贫困户进行讲课培训及实地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统筹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取暖工程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易地扶贫搬迁点151户搬迁户的取暖设备,改善了居民点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群众满意度为100%。统筹整合-易地扶贫搬迁供电工程支出29.3186万元,主要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点151户搬迁户的供电问题,改善了居民点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群众满意度为100%。
天津帮扶-产业培育项目资金用于良种羊养殖补助资金,对1户养殖品种猪和2户养殖良种羊的贫困户每户给予补助,共计9800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为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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