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6 | 发布机构: | 庆城镇 |
| 生效日期: | 2020-07-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城镇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工作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934-3222682
负责人:党委书记 徐进文
镇 长 齐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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