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5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1-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补充基层防疫力量,现将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非农业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自愿提出就业援助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2、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持有《残疾证》的城镇居民;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7、其他符合规定的常住失业人员。
二、岗位待遇和补贴期限
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间,可享受两项补贴,即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月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管理使用
1、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和使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性就业协议书,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次数,城镇公益性岗位期满退出的人员,目前仍为就业困难人员对象的,经认定后可继续安置到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
四、聘用方式
直接持本人《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用人单位报名。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后,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庆城镇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单位汇总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庆城镇 | 胡凌霄 | 0934—3222682 |
2 | 北街社区 | 褚文辉 | 0394—3226708 |
3 | 田家城社区 | 张花妮 | 15294452758 |
4 | 庆北社区 | 汪艳艳 | 15193659497 |
5 | 南街社区 | 骆丽平 | 15337027700 |
6 | 凤城园社区 | 周娟娟 | 13679348273 |
7 | 莲池社区 | 葛小军 | 0934—3250966 |
8 | 凤北社区 | 韩茸 | 15294476757 |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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