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7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3-09-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2年度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指导、支持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6个,分别是政府机关,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共有编制84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62个,财政供养总人数157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36人。离退休21人,遗属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8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2.35万元,增长9.85%,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9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1.25万元,增长6.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9万元,增长3.15%,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1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0.33万元,占90.93%;其他收入328.31万元,占9.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5.91万元,占51.37%;项目支出1766.62万元,占48.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9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1.25万元,增长6.51%。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9万元,增长3.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项目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7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人员正常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37万元,支出决算为8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82万元,支出决算为95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涝灾害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44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6.38万元、津贴补贴582.62万元、奖金341.6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86.5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8.93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5.59万元,生活补助14.43万元。
公用经费14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8.17万元、印刷费3.3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61万元、电费4.7万元、邮电费11.59万元、差旅费0.99万元、维修(护)费1.67万元,租赁费1.71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劳务费18.54万元、委托业务费11.33万元、福利费27.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58.17万元、印刷费3.3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61万元、电费4.7万元、邮电费11.59万元、差旅费0.99万元、维修(护)费1.67万元,租赁费1.71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劳务费18.54万元、委托业务费11.33万元、福利费27.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万元,下降92.88%,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正常机关运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4.06万元,本年支出104.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4.0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85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对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0万元、农村住房安全提升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120万元、厕所革命12.31万元、十里坪硬化道路项目50万元、梁坪小区建设项目100万元、药王洞安置项目210.52万元、田家城大沟项目160万元等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6.8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农村住房安全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十里坪硬化道路项目、梁坪小区建设项目、药王洞安置项目、田家城大沟项目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户路砼硬化1289.5平方米,渗水砖铺设191.83平方米,廊架19.35米,安装路缘石793米,现浇过车水沟盖板50米,砂石停车场400平方米,墙外粉并带帽35米,0.5米高砖基础+0.5米木围栏368米,1.2米高砖基础+0.5米木围栏155米,08米高木围栏313米,拉运土方3658立方米,维修水渠2000米,新建塑料大棚8个,购买成品垃圾箱6个,分类垃圾屋1个,界碑1座等。项目效果情况:对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很大的提升,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的改善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农村住房安全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改善农村安全住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群众安全住房有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用于村庄清理、公里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效果情况:完成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改善人居环境面,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厕所革命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1万元,执行数为1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2年改厕任务141户。项目效果情况: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得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十里坪硬化道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十里坪村五里坡组道路硬化。项目效果情况十里坪道路硬化项目,对改善农村群众出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群众安全出行有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梁坪小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梁坪小区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项目效果情况:梁坪小区建设项目,对改善农村群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群众安全出行有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药王洞安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52万元,执行数为2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药王洞安置小区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项目效果情况:药王洞安置项目,对改善农村群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群众安全居住有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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