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9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2-09-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1年度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1年度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机构编制数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政务大厅、财务室、农经站、合作医疗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安监办公室、惠农办公室、各村办公室以及司法所。
人员构成情况:人数共17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实有18人;事业编制61人,实有153人;遗属供养人员7人。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含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两项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982.55万元,支出总计4020.9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29.27万元、减少13.64%,支出减少16万元、减少48.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征地款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8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9.08万元,占77.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93.48万元,占22.43%。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02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53万元,占47.99%;项目支出2091.46万元,占52.01%;。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02万元,较上年减少38.4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未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4.48万元,减少21.66%。主要原因是征地款及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89.08万元399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48万元,减少22.65%。主要征地款及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2.38万元,占76.48%,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07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76万元,占2.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584.86万元,占1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8.63万元,较上年减少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1.89万元、津贴补贴429.18万元、奖金410.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7、生活补助103.16等。公用经费125.49万元,较上年减少5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用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4.76万元、印刷费8.96万元、电费3.59万元、邮电费7.86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费8.47万元、租赁费3.55万元、培训费5.76万元、劳务费18.15万元、公务用车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2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在合理区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未支付在本年度中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日常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录入上年度未支付在本年度中支付。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76万元、印刷费8.96万元、电费3.59万元、邮电费7.86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费8.47万元、租赁费3.55万元、培训费5.76万元、劳务费18.15万元、公务用车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2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了42.04万元,增加50.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务费、其他交通补贴等支出”)。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 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主要录入平台未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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