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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驿马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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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7-11 发布机构: 驿马镇
生效日期: 2017-09-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驿马镇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驿政发〔2017〕47号
驿马镇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面优化城乡环境秩序,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根据3月12日召开的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庆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特色小镇、创建生态文明和美丽幸福家园为引领,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风文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脱贫攻坚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打造“洁、畅、绿、美、优、安”的宜居优美小镇。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负责、各级联动原则。镇党委、镇政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属保洁公司具体负责推进落实,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所各相关站所全力以赴配合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原则。始终把“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作为建设美好幸福新驿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注重“共建美好家园理念”的植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主动投身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当中。
  三、 目标任务
  围绕“一街(驿马街道)、一区(驿马工业园区)、两线(庆西公路线、309国道线)、四路(驿王路、夏熊路、沈南路、东二路)和十二个重点区域(东滩、驿马、上关、儒林、太乐、夏涝池、韦老庄、南极庙、安家寺、佛寺肴、冯塬、苟家渠)”,一要彻底解决“五小车辆”乱停乱放,临街商户乱堆乱摆、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餐厨垃圾乱排乱倒、辖区住户乱搭乱建等现象;二要彻底清理街道门面、农户门前屋后垃圾堆、粪堆、柴草堆和残墙断壁;三要彻底解决多年积存下来无人处理的垃圾山、垃圾袋和村口、塬边、河道等部位垃圾触目、污染严重的问题;四要全面建成分布合理、全面覆盖、符合需要的农村垃圾填埋场、收集点体系。通过“三个彻底一个全面” 最终实现把市场管起来,把街道腾出来,把垃圾收起来,让环境美起来的目标任务。
  四、 工作重点
  (一)抓好城乡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域及规划大小,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在镇内建成一处标准化、规范化的垃圾填埋场,在各村至少建成一处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要远离人畜饮用水源、沟渠河道和集中居住区,垃圾收集点要就近、方便,不能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更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农村改扩建住房要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同时鼓励居住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和规模养殖区,配套建设沼气池,实现生产生活污水和人蓄粪便无害化处理。
  (二)抓好积存垃圾集中清理、填埋、处理工作。对全镇境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各村要点面结合,对公路边沟、塬边咀梢、田间地头、河道水渠等重点区域长期积存的废旧地膜、烂塑料袋、酒瓶、牲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形成的垃圾堆、垃圾袋和长期露天流淌的生产生活污水等各类面源污染,进行一次全方位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能够分选回收利用的可以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全部填埋。
  (三)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氛围营造。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竖立广告牌或悬挂横幅,利用逢集日开展集中宣传,同时为环境垃圾车配备车载喇叭,循环播放全镇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举措及关于农村环境卫生《致广大农民、商户朋友的一封信》,为全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声势。
  (四)抓好各部门联合治理专项行动。由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所通力配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驿马街道、三岔路口等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治理行动,重点打击“五小车辆”乱停乱放、临街商户乱堆乱摆、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餐厨垃圾乱排乱倒现象,在治理过程中要携带照相、机摄像机,针对无理取闹、撒泼耍赖的商户、群众、单位坚决予以上网曝光,必要时将影像资料送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五)抓好重点路段、区域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在各村确定1名包村干部、1名村干部专人包抓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对负责庆西路环境卫生的镇属保洁公司,由镇环境卫生分管领导负责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对驿王路、东二路、夏熊路、309线交由各村负责保洁,做到界限清楚,责任明确。
  (六)抓好环境卫生大评比工作。实行环境卫生一周一督查,一周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制度,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村、单位、农户或商户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张贴通报予以批评,对环境卫生良好的单位、农户或商户进行通报表彰,同时由镇文明办、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卫生文明户、“美丽庭院”等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清理室内、庭院、门前、院墙周围等积存垃圾和杂物,整修围墙栅栏和房屋外立面,庭院内外物品及柴草堆,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现象,做到干净整洁美观,从而逐步形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七)抓好公路行道树修剪、美化工作。对主要道路、街道两旁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对修剪过程中散落在公路边沟的树枝树梢进行彻底清理,同时着力实施镇内行道树涂白美化全覆盖工程。
  (八)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推行养殖小区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地膜、棚膜、包装膜的回收处理,实现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
  (九)抓好企业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面排查行动,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同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治理,生产资料和产品要有序堆放,废品要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科学谋划、宣传发动(3月12日至3月17日)。镇上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围绕环境怎样整治、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地讨论,与广大村民就环境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同时利用文化广场、文化长廊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车载喇叭循环播放等形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改变面貌(3月18日至4月4日)。全民出动,分级负责,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一街、一区、两线、四路和十二个重点区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在具体工作中抓好九大重点任务,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完善(4月5日至4月10日)。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坚决防治环境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实现环境卫生整治由突击战向常态化转变。
  第四阶段:总结考核、奖优罚劣(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在各村、单位全面总结、自查自验的基础上,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行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作风不实、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六、 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驿马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樊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镇上下实行领导小组总负责、村组干部抓落实、站所单位齐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村、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予以支持,并全力保障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三)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立足脚下,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周一次例行督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严肃追究区域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人员,视情节严重,进行大会通报和诫勉谈话。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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