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C-YMZ-2019-00007 | 发布机构: | 驿马镇 |
| 生效日期: | 2019-09-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驿马镇政府现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8个。核定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44名。现有在职人员109名,退休19人,遗属15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62.08万元,支出总计2,462.0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79.34万元、增长30.77%,支出增加579.34万元、增长30.8%,扶贫资金数额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5.67万元,占87.17%;其他收入286.37万元,占12.8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3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12万元,占50.31%;项目支出1,162.83万元,占49.6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1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跨年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4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46万元,增长37.87%。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拨入数额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96万元,增长60.97%。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拨入数额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46万元,增长38.58%。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支出量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96万元,增长59.73%。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支出量大。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35万元,占34.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支出较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56万元,占6.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3万元,占6.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农林水支出1,017.45万元,占5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2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3.5万元,较上年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开展需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开展需要。
公务接待费1.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接待支出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45个团组,7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45批次,721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1.04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压减单位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等。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8%。共组织对爱心超市补助、精准扶贫贷款贴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瓜菜草畜产业扶贫、产业扶贫养殖业、产业扶贫等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爱心超市补助、精准扶贫贷款贴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瓜菜草畜产业扶贫、产业扶贫养殖业、产业扶贫等6个项目自评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2万元,执行数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群众收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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