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9 | 发布机构: | 驿马镇 |
| 生效日期: | 2017-09-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
4、指导、支持村委会的工作;
5、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
7、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10、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12、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部门:
财政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7.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9.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计生服务中心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乡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8、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文化服务中心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工作,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级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送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5、组建一支乡镇家民业余文艺演出队,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级建文艺队伍,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6、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7、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农业农经服务中心
1、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3、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4、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5、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包括:
1. 驿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2. 驿马镇财政服务中心
3. 驿马镇计生服务中心
4. 驿马镇农业农经服务中心
人员构成情况:共有编制71个,其中行政编制27个,事业编制44个,财政供养总人数121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92。离退休17人(行政退休14人,事业退休3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全年财政总收入共13391930.361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2272808.36元,其他收入1119122.00元。总支出为14984794.1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82312.50元,占总支出的41.25%;商品服务支出3203726.61元,占总支出的21.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8755.00元,占总支出的28.02%,其他资本性支出1400000元。占总支出的8.36%。
全年财政总支出14984794.1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46190.11元,占6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1855.00元,占6.0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171219.00元,占7.81%;农林水事(类)支出3535530.00元,占23.59%;其他(类)支出1692800.00元,占0.82%。
(二)“三公”经费
2016年,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0533.6元,较上年有所下降。
1、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4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9430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52次972人。
3、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
三、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费用支出501.82万,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37万,较2015年相比减少35.95%。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342元,预算金额379242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万元,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上级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上级财政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国家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育龄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的支出。
农林水事务: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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