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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驿马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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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2-001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庆城县熊家庙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指导、支持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庆城县驿马镇熊家庙办事处有6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四)2021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人,其中:在职职工52人,与上年相比减少7人;社保管理退休16人; 遗属6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2021年度,本年收入1025.86万元,本年支出1081.0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0.68万元,支出减少2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的项目减少。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21年度,本年收入102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22万元,占总收入的88.34%;其他收入119.65万元,占总收入的11.66 %。

2021年度,本单位总支出108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77万元,占总支出的72.41%;项目支出298.25万元,占支出的27.59%。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公务用车费用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92.23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971.35元。截至2021年,保有车辆1辆,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

(二)因公出国(出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1年培训费支出40739.85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739.85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等。

(四)“三公”经费实物量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5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维护费1.44万元。本年度培训共计4次,费用4.07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临时工工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熊家庙公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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