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909058-3/2016-2 | 发布机构: | 党校 |
生效日期: | 2016-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党校财政决算情况
庆城县委党校2015年财政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党校隶属于庆城县委, 正科级建制,现有正式职工 11人(正科 1 人,副科 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 7 人),退休10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主要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的理论培养和政策宣讲工作及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培训工作。年培训学员达1500人次,基层宣讲60场次,听众12000人次;发表论文12篇,其中省级以上5篇。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226443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430.37元,占100%。
2015年,决算支出2181626.46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181626.46元,占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1.1万元,占总支出的38%,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对个人和家庭支出80.2万元,占总支出的36%。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02047.5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02047.53,占100%。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委党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无增长 。
1.公务用车运行费243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893元。主要用于省内兄弟党校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党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党校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委党校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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