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中共庆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和上一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我县各界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
4.负责开展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对台工作,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往,吸引他们来我县进行考察、投资,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乡镇、县直单位以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积极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协调县工商联的工作,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
9.承办县委、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人,实有7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04.77万元,支出总计304.7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2.21万元、增长36.94%,支出增加82.21万元、增长36.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需要,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1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1万元,占82.31%;项目支出52.92万元,占17.69%。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为往年继续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2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为2021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需要,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8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科学发展观奖金、公务员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车补。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2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为2021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需要,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8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科学发展观奖金、公务员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车补,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44万元,占9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需要,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8万元,占6.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为正常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6.91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8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为驻村人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26万元,较上年增加24.91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年科学发展观、2021年增加两名工作人员。公用经费66.95万元,较上年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为正常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到我县调研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需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为正常经费压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公务用车购置、维护。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4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宣传及办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4.38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集中开展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启动、宣传和创建工作。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1万元,会议费主要用于开支省民委调研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费。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36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党史学习教育外出培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授课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管理绩效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制定预算管理总体绩效目标1个,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绩效目标5个;年内开展绩效目标评价6次,做到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全覆盖,达到以下目标成效:
1.保障在职16名干部职工的正常办公需要,办事效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2.保障统战、民族、宗教、党外、民主党派、台侨等工作高质量开展,统战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3.创新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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