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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法委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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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11 发布机构: 政法委
生效日期: 2018-08-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中国共产党庆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

来源:庆城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工作改革;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乡镇、机关单位开展政法工作;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人,实有7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6人,实有16人;离退休2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3.69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3.54万元,减幅19.9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辆列支。

2.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13.69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3.54万元,减幅19.92%,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年度无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3.6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5.01万元,占68.89%;项目支出128.68 万 元,占31.11%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41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4万元,减幅19.9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辆费用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85万元,增幅56.79%,主要原因是增加油区管护费用。

2、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1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4万元,减幅19.9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年度无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85万元,增幅56.79%,主要原因是增加油区管护费用 。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

3、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幅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56万元, 较上年增加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李振剑死亡,支出抚恤金及丧葬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3.45万元,较上年减少8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9.4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6人。2017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2 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 0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 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比上年减少80.16万元,降低46.17%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宣传资料印刷、宣传牌维修等。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6.03% 。共组织对综治网络信息平台、综治e通、平安建设宣传屏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庆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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