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2 | 发布机构: | 政法委 |
生效日期: | 2016-06-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庆城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2015年庆城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3. 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4. 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工作改革;
5.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 指导乡镇、机关单位开展政法工作;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政法委部门决算主要包括政法委(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决算,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石油矿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内属事业单位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396.532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32339万元,占98.74%;其他收入5万元,占1.26%。
2015年,决算支出441.53233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89.532339万元,占88.22%;项目支出52万元,占11.78%。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党委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77.040139万元,占85.39%;行政单位离退休10.4922万元,占2.38%;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万元,占1.81%;公共安全支出44万元,占9.97%;其它支出2万元,占0.45%。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 庆城县委政法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十四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9.8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1万元,较上年下降12.9%,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4072万元,较上年下降1.6%,主要用于省、市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部门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均无预算与支出。
附件:2015年庆城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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