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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法委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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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2-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中国共产党庆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度

中共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工作改革;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乡镇、机关单位开展政法工作;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推动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调查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配合县委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制定处置预案,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负责维稳方面经验总结和问题整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庆城县石油矿区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庆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有正式在职职工24人(县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5人,工人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07.04万元,支出总计507.0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25万元、减少1.41%,支出减少7.25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视频监控工作经费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84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4%。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6万元,占75.25%;项目支出125.48万元,占24.7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减少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47.4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解决。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减少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5万元,增长47.47%。主要原因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解决。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29万元,占9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解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71万元,占6.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1.84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驻村人员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4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3.91万元,较上年增加36.11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建设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外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维护费、综治中心建设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6.11万元,增长75.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进行综治中心建设及筹建教育整顿办公室。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4.81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培训和党史教育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我委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严格预付款拨付制度,严格集中支付制度,严格保证金制度,严格报账审核制度,严格项目资金审计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高效安全使用。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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