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395216-6/2016-22 | 发布机构: | 宣传部 |
生效日期: | 2016-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宣传部部门预算及编制情况说明
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
2015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隶属于庆城县委,公务员管理单位,科级建制。现有职工11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1人(县级1人,正科 5 人,副科1人,科员及其他人员4人),雇用0人,临时0人,退职1人,遗属2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按照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协调、指导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科级、体育、计划生育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舆论导向,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生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代县委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八)协助县委组织部考核县直宣教口各单位领导干部。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473449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1473449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支出46035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80元,公用经费106615元,业务费10万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国防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20万元,国家级省级文明县创建经费40万元,“文明餐桌”标志制作经费及宣传经费20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级财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级财政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国家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育龄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的支出。
农林水事务: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宣传部2015年经费预算。宣传部.xls
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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