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中共庆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指示、决议,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组织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2、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对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进行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3、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组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指导干部制度改革,宏观管理干部。负责对县管、部管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向县委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
5、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抓好县管干部、部管干部、县管后备干部和村级主要领导的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负责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负责下派和上挂干部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6、负责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提拔廉政鉴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7、配合做好县党代会、人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检查指导乡镇按期开好党代会、人代会。
8、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并稳妥处理好党员干部的申诉。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党龄、党籍和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更改和干部职级的确定工作。加理县管、部管干部离退休手续和享受县(处)级干部待遇的报批手续。
10、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订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搞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11、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牵头协调,主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
12、负责干部和党员、党组织统计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并对有关部门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13、管理县委老干部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14、负责全县党费收缴及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隶属于庆城县委,行政单位,科级建制。编制27人,现有职工23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23,雇用0人,临时0人,退休3人,离休0人,遗属0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87.25万元,支出总计787.2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1.06万元、增长-4.96%,支出增加-41.06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8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17万元,占94.2%;其他收入45.39万元,占5.8%。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96万元,占40.56%;项目支出467.37万元,占59.44%。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92万元,较上年增加-3.7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了结转结余资金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3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1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46万元,增长77.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3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23万元,增长178.2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71万元,占9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3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农林水支出2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天津帮扶资金;其他支出3.51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3.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6.79万元,较上年增加2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25.38万元,增长118.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增加。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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