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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纪委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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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JW-2019-00002 发布机构: 纪委
生效日期: 2019-09-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是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五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负责对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完成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目前,县纪委、监察委有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共计11个内设室。一个派出机构(党群纪工委),一个隶属机构(监察委举报中心),县委巡察办。庆城县纪委有4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20.7万元,支出总计420.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0.81万元、增长27.53%,支出增加90.81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办公开支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1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82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02%。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89万元,占79.18%;项目支出87.25万元,占20.8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开支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6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是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1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6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办公开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1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巡察办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97万元,占97.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2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5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7.3万元,较上年增加62.11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委改革后,各类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办案、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办理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0批次,3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7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2.11万元,增长137.45%,主要原因是监委改革后,为保障办公需求,购置了新的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耗材、印刷费用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8%。共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纪检监察事务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纪检监察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25万元,执行数为8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效果:保障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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