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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纪委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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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7 发布机构: 纪委
生效日期: 2018-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庆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作出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领导人员以及乡(镇)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以及乡镇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礼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规定和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督促各级党政组织按时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公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及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分析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不适当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8)会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 (支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7人,实有1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实有4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9人;离退休2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9.89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06万元,减幅4.64%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2辆,预算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4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2.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28.1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13.41万元,减幅3.92%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2辆,支出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0.1万元,占79.27%; 项目支出68万 元,占20.73%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1.79万元,较上年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9万元,减幅3.1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2辆,预算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7万元,减幅8.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2辆,预算减少。

2.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1万元,减幅3.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开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2万元,减幅7.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开支减少。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性和就业性支出。

3.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1.7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减少2.64万元,减幅59.59%,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27万元, 较上年增加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5.19万元,较上年减少4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项目经费6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项目经费用途主要是乡镇纪检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费接待费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费用随之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上年也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费用随之减少。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5人。2017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8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务活动,比上年减少45.21万元,降低50.01%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活动费用降低。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采购办公设施费用。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4% 。共组织对17个乡镇(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万元。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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