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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人大办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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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9037829-6/2017-94 发布机构: 人大办
生效日期: 2017-09-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印简报,承办文书档案、资料信息等工作。

2、承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资料、安全保卫等工作。

3、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检查工作的有关服务事宜,负责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5、承办人大常委会受理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办理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7、对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为主任会议研究和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

8、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安排,为常委会有计划地听取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进行述职工作做好准备。

9、在县人大常委会或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下,办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和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10、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关于调查了解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具体工作。

11、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12、授权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会务组织等工作。

13、做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老干部工作。

1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15、负责机关财物、车辆等事务管理工作。

16、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4人,实有24人;机关工勤编制9人,实有9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26人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决算总收入797.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6.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1.44万元。

2.2016年决算总支出796.77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74.8元,项目支出121.96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4.26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51万元。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2.08万元,2015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9.77万元,比上年减少79% 。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1万元,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减少0.1% 。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人次130人次,公务接待费1.05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2015年减少0.1% 。

3、出国出境情况,比2015年(增加)减少 0 % 。

四、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97.75元,比2015年增加4.03万元,增加0.1% 。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万元,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2016年度人大办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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