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6 | 发布机构: | 团委 |
生效日期: | 2016-06-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团县委2015年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团庆城县委隶属于庆城县委,正科级建制。现有职工 7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 7人(正科1人,副科2 人,科员及其他人员 4人),雇用 0 人,临时0人,退休0人,离休0人,遗属0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共青团庆城县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报希望工程救助对象。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配备、培训、表彰少先队辅导员,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75159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775159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70138元,公用经费支出55021元,业务费10000元,工作经费340000元,2015年青年电子商务、团干部培训班、历年欠款、五四活动等工作经费100000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度,共青团庆城县委共收入940378.7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年初预算770682,调整预算数899415.65,科学发展观收入10000,项目奖1000,2014年年初结转29933.13元。
2015年度共支出595649.01,其中人员工资支出335978,商品和服务支出198671.01(其中办公费82959.16,印刷费46853.31,水电费2462,差旅费18000,会议费26000,培训费1150,公务接待费1000,福利费360,公务用车费19886.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00。
(二)“三公”经费
团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说明:公车运营维护费19886.54,较2014年度增加,主要原因为车辆更换为越野车,排量增大;公务接待费1000,主要用于上级团组织检查,与往年持平。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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