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公告 |
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庆总工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凡是本县户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资助名额
2023年我县资助名额共220名。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为高考录取之日起至名额报完为止。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程序
1.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本人申请书(A4纸书写)
2.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受资助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及收入证明:
(1)困难农民工家庭: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的,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工资证明及当年就医相关资料;遭受意外灾害的,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工资证明及相关资料。
5.申请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相关资料在QQ群:569438093下载;(3)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五、资金发放
申报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汇总,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工商银行卡予以发放。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办理金秋助学业务。严格执行“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按照救助程序开展帮扶。
2.加大宣传。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救助政策和程序进行宣传,乡镇工会要宣传到辖区企业、村(社区),教育系统工会要宣传到班级,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3.摸清底数。各级工会要对申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已享受其他部门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联系人:安亚丽 联系电话:0934-4164013
报送地址:庆城县职工服务中心(县委党校院内东侧)
附件: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docx
庆城县总工会
2023年5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