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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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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3-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务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巩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庆总工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凡是本县户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资助名额

2023年我县资助名额共220名。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为高考录取之日起至名额报完为止。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程序

1.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本人申请书(A4纸书写)

2.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受资助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及收入证明:

(1)困难农民工家庭: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庆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的,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工资证明及当年就医相关资料;遭受意外灾害的,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工资证明及相关资料。

5.申请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相关资料在QQ群:569438093下载;(3)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五、资金发放

申报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汇总,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工商银行卡予以发放。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办理金秋助学业务。严格执行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按照救助程序开展帮扶。

2.加大宣传。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救助政策和程序进行宣传,乡镇工会要宣传到辖区企业、村(社区),教育系统工会要宣传到班级,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3.摸清底数。各级工会要对申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已享受其他部门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人:安亚丽      联系电话:0934-4164013

报送地址:庆城县职工服务中心(县委党校院内东侧)   

附件: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docx


庆城县总工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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