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5-1 | 发布机构: | 总工会 |
生效日期: | 2020-07-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城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和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与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制定,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3、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会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制定和提出全县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4、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基层工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
5、贯彻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并在改革中切实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指导基层工会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职代会及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6、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改革。协助配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指导全县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突出抓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研究制定、建立适合我县工会情况的工会组织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搞好思想作风建设。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7、做好全国、省、市、县级劳模及评先创优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县劳模的管理工作。
8、进一步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建立和完善全县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强化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及工会资产的管理、作用的发挥,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庆城县庆城镇北街社区西大街28号(县委党校院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4-3222191
负责人:常务副主席 文京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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