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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MZF-2019-00005 发布机构: 庆城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庆城县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喜报送达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庆各部队:

  现将《庆城县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喜报送达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城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庆城县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喜报送达实施办法

  给予立功军人家属奖励和送喜报是我党我军的一项优良传统,是拥军优属工作中精神抚慰的具体体现。认真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有关工作,对于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关心国防建设,热爱人民军队,积极应征入伍的政治热情,培养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继承发扬崇尚荣誉、建功立业优良传统,增强官兵爱军精武的光荣感、自豪感、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及喜报送达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一、牵头单位

  由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立功军人所在乡镇、村(组、社区)配合,人武部联系单位为政治工作科。

  二、送达程序

  (一)奖励审核。县人武部收到关于立功军人喜报后,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立功军人所在部队、本人、亲属核对服役具体情况,了解立功事迹和立功次数,获取立功表彰文件编号,确保立功信息绝对准确。

  (二)登记建档。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对立功军人本人信息和家庭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并通报所在乡镇。登记内容包括军人姓名、部队职别、学历、奖励类别、家庭、部队地址及联系电话,把立功受奖喜报、通知书和简要事迹的复印件归类建档。

  (三)转递送交。对接收的喜报和通知书登记建档后,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十个工作日内,将立功受奖喜报和通知书送到现役军人家属家中。同时接收同一人两份以上立功喜报的,只组织一次送达仪式,往年立功喜报延迟收到的,一并组织送达。喜报送达完成后,由县人武部以书面和录制发送小视频等形式,向立功军人所在部队反馈喜报送达情况。

  三、送达形式及奖励

  (一)组织形式。送喜报时,县政府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村(组、社区)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现场为立功军人亲属佩戴“光荣军属”绶带和“光荣花”,并制作张贴立功军人事迹宣传画。乡、村要组织锣鼓队、秧歌队、悬挂横幅、广播等形式,营造喜庆氛围,配合送喜报活动。为配合全县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征得立功军人亲属和部队同意,可以采取立功喜报集中颁发仪式和表彰大会形式组织,配合开展军民联欢文艺节目慰问演出等活动,提升从军荣誉感、获得感。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立功军人送喜报活动情况。

  (二)奖励。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奖励金由县财政纳入预算,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乡镇按照不少于500元的标准进行物质奖励。

  四、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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