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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MZF-2020-00002 发布机构: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0-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转发庆阳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庆医保发〔2020〕1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庆阳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庆医保发(2020)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庆阳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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