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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MZF-2019-00010 发布机构: 庆城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3-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庆政办发〔2019〕24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庆城县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苹果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庆城县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苹果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庆城县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苹果产业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在苹果产业上的有效带动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县果园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根据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全省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有效带动能力宕昌推进会议精神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02号)、《庆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方案》、《庆城县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庆农牧发〔2018〕40号)、《庆城县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有效带动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苹果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庆城县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苹果产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大历史任务,继续坚持把苹果产业作为全县农村农业发展、农民稳定脱贫增收的“主导产业”来抓,紧紧围绕“果园增效、果农增收、果业壮大”这一核心,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从果园栽植和管理环节入手,采取“联合会+合作社+(果农)贫困户”和“企业+合作社+(果农)贫困户”,在政府扶贫项目资金扶持下,与贫困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苹果产业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果园增效、群众增收、产业壮大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扶持的原则。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奖补等措施,促进农民合作社带动积极性,规范管理、良好运行。

  坚持因园制宜的原则。按照盛果园、幼龄园的不同类型,按照乔化和矮化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带动模式,不同的扶持标准,使合作社发挥出最大的带动效应。

  坚持条件选择的原则。农民合作社必须是果业合作社,没有果业合作社的行政村,可选择种植合作社,一个重点行政村只选择一个合作社进行扶持。同时,优先选择国家、省、市级示范社;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优先选择苹果重点生产村的合作社;优先选取贫困户以自己果园入股的合作社。

  坚持主体地位的原则。以果农(贫困户)为主体,建立科学的利益联结机制,追求果农(贫困户)利益最大化,实现主动参与、积极参与、自愿参与的发展氛围。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共选取60个合作社,带动涉及的果农(贫困户)参与实施果树栽植项目和果园标准化管理项目,逐步推动合作社向“331+”果业合作社转变,进一步促进盛果园提质增效和幼龄园早果丰产,果农(贫困户)通过果园务工、保底收购及销售分红等方式,最终实现稳定增收、脱贫致富的目的。果树栽植项目根据乡镇全年果树栽植任务自行确定;果园标准化管理项目共实施25000亩,其中盛果园“331+”托管5000亩,矮化幼龄园标准化管理15000亩,山地乔化短枝幼龄园标准化管理5000亩。

  四、重点任务

  (一)认真选取确定合作社

  1.选取条件。扶持的合作社所在村果园面积在500亩以上,社员经营的果园面积在200亩以上,社员在50人以上,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10户以上。

  2.选取方式。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管理界限,核定管理面积。扶持的合作社由该行政村负责申报,乡镇审核同意,报县果业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3.任务分配。在驿马、白马、桐川、赤城、高楼、熊家庙6个乡镇乔化盛果园主产区选取10个合作社,带动果农(贫困户)参与实施盛果园“331+”果园托管5000亩;在驿马、庆城、卅铺、玄马、白马、桐川、蔡家庙、南庄、熊家庙、葛崾岘10个乡镇矮化密植区选取30个合作社,带动果农(贫困户)参与实施矮化园标准化管理15000亩;在马岭、桐川、蔡家庙、高楼、南庄、太白梁、土桥、蔡口集、翟家河、葛崾岘10个乡镇山地果园区选取20个合作社,带动果农(贫困户)参与实施山地乔化短枝园标准化管理5000亩。同时,选取的合作社可带动贫困户实施果树栽植项目,任务由合作社向所在村、乡镇申请下达。

  (二)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依托庆城县苹果产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和庆城县金诚果蔬有限公司,采取“联合会+合作社+(果农)贫困户”或“公司+合作社+(果农)贫困户”的方式,由联合会或公司组织合作社开展辖区苹果生产与营销业务,合作社组织(果农)贫困户参与果树栽植和果园管理。

  1.各方职能和利益。选好果业合作社,以扶贫资金或者涉农整合资金直接进行扶持,具体由乡镇组织村、合作社实施,县果业局按任务大小分配管理资金,并进行定期督查和技术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按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同时,积极落实合作社的银行担保贴息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最终实现果业合作社带动能力、果园管理水平双提升的目的;联合会(企业)要做好果业合作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程的技术指导、物资配送、市场咨询和收购销售工作,促进果业合作社抱团发展,最大发挥联合会的职能作用;合作社在联合会(企业)的技术指导、物资配送和果品营销下,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域的果树栽植、果园管理和果品收购,并对贫困户实行劳务用工、分级保底收购、技术培训的“三优先”和供技术、供农资、包销售的“两供一销”服务。同时,合作社内部要结构完备,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严格按“合作社章程”、“托管协议”,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平公正、民主管理,有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的物资供应渠道、统一的果园管理制度、统一的产品销售方式。在专业化管理和政府扶持下,合作社内部运行高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果品价格,获得最大收益。托管的盛果园可享受分级销售增值和优果销售分红收益。果农(贫困户)在合作社的统一技术、统一物资、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管理体系下,自愿选取果园管理方式,进行果园管理和苹果生产。无效益的幼龄园,实现早果丰产和务工收入;有效益的果园,可实现提质增效、务工收入、保底收购和销售分红。

  2.管理方式和分成。合作社采取“技术”托管、“技术+物资”托管、“全程”托管(对无能力和无劳力管理的贫困户)及“331+”托管4种管理方式,组织果农(贫困户)进行果树栽植、果园管理、苹果生产及收购销售。

  (1)对有收益的盛果园管理:通过“331+”果园托管方式,即“龙头企业+合作社+果农(贫困户)”的方式,以金诚果蔬有限公司为依托,以金诚果业合作社为示范社,继续开展技物托管、分级分价保底收购和销售分红,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带动和直接参与的贫困户数量,由政府扶持贫困户配股资金,向贫困户发放利益分红。

  (2)对无收益的幼龄园管理:通过“技术”托管、“技术+物资”托管、“全程”托管的方式组织果农(贫困户)进行果园管理。对有果园的一般果农,合作社组织果农(贫困户)成立果业技术服务队,对果树拉枝、支架系统搭建、起垄覆膜、整形修剪、浇水施肥、病虫防治等技术措施进行全面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发放服务队人员劳务报酬和购买必要的管理物资;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分户作业、无偿培训,并指导管好果园;对无劳动力和无能力的贫困户,组织和协调有劳力和能力的核心社员和大户进行全程托管,仍没有托管的果园,由合作社负责托管,待托管果园结果有收益后,合作社通过与贫困户协商,根据“331+”果园托管的模式,按照一定比例与贫困户进行收益分成。

  五、扶持政策

  (一)扶持合作社资金与合作社发展规模相适应,与带动的贫困户数量和果园管理面积挂钩,扶持的每个“331+”果业(种植)合作社给予7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果业(种植)合作社每带动1个贫困户奖励500元,每带动1个贫困户当年脱贫的奖励1000元,每个贫困户只能享受一次,产业联合会可享受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扶持的果业(种植)合作社可申请创办“扶贫车间”或者“扶贫田间”,享受建办“扶贫车间”扶持政策,并优先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近果园务工,增加贫困户劳务收入。

  (三)对果园管理面积在5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数量20户以上的果业(种植)合作社,由政府推荐,金控公司担保,可申请享受特色产业工程贷款政策。

  (四)对于实施果树栽植项目的合作社,按照“一户一策”项目菜单扶持标准,栽植所需苗木、地膜和矮化栽植用竹竿,由政府统一负责提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县统筹、乡镇负总责、村社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苹果产业合作社建办及运营。县果业局负责管理规划,划分管理区域,制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实施督查和考核,按任务落实和管理质量负责资金的拨付。县扶贫办、财政局和金融办负责管理资金统筹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经管局负责项目区果园灌溉设施项目安排和合作社资质审查。县农机局负责项目区果园机械配套安排。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人员、搞好项目初审、合作社确定、督促村、社抓落实、项目完成后初验。村、社负责组织社员管理,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项目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县果业局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的技术指导工作责任制,指派技术人员深入村社,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村两级干部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合作社按任务、按季节,组织社员做好果园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工作。

  (三)强化监督,用好资金。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用好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县财政、扶贫部门安排扶持资金,果业部门监管,合作社负责人、行政村村主任、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账支付。

  附件庆城县扶持合作社带动贫困户项目实施村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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