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MZF/2016-1719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6-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188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6〕28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巩固网站普查成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47号)、《关于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6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避免政府网站重复建设及资源浪费,切实解决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县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不再新建、保留独立网站,已建成的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府部门网站,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停。原网站相关功能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上开设子站或专栏的方式实现,并将各单位原自建的网站数据迁移到子站上来,实现县级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
二、时间步骤
(一)2016年12月23日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二级单位由一级单位统一汇总上报)认真填写《庆城县政府网站基本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送至县信息办(统办楼123室)。需要开设子站的单位,请结合实际需求,同时上报子站建设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子站的栏目设置、功能要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联系电话:3226374。
(二)2016年12月31日前,拟关停的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县直部门网站要在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随后注销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等)和原域名。
(三)2017年3月31日前,县信息办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的改造升级,并完成子站建设。
(四)2017年4月30日前,新开设子站的单位信息员,对各自子站栏目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完成网站数据迁移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县信息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县、乡镇两级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二)注重工作时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扎实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考核监督。县信息办要加强对网站建管工作的督办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县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未关停网站,而造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被国办、省市通报的,县上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庆城县政府网站基本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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