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MZF/2016-1635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6-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第六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庆政发〔2015〕34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第六批新增取消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庆有关单位: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批新增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庆政发〔2014〕5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庆政发〔2014〕91号)。按照“应取必取、能放则放、重心下移、方便办事”和“对应承接”的原则,经2015年3月4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第五批、第六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11项。具体为:新增行政审批项目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项,取消非行政审批项目1项;调整项目名称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6项)。本批调整后,县本级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0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56项,非行政许可47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新增取消调整后,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新增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要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核实,摸清底数,建立“权力清单”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如再进行审批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承接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健全完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严格规范运行。
附件:1.县政府第五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项)
2.县政府第六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点击下载:第六轮第五批、第六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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