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城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抓好庆城县城区绿化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科学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建城〔2021〕205号)及《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庆城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卫生县为总目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增量提质、突出特色、兼顾功能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努力把庆城建设成为现代宜居城市和文旅(绿)融合发展城市。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通过增量(道路附属绿化、城区点状绿化、公园广场绿化、社会公共绿化、机关小区绿化、生态修复绿地建设)和提质(实施“插花、添彩、造型”,落实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绿色图章方案审批),力争“十四五”期间,庆城县城区年绿地面积增加60亩以上,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0.5个百分点。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五块重点任务,并制定了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一是道路附属绿化,包括林荫大道工程、城区现有的行道树池增绿、绿化带改扩建项目、园林示范街建设项目、园林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城区绿地建设。包括点状绿地建设、带状绿地建设项目。三是公园广场绿化。将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前两侧简易绿地进行提质改造,新建口袋公园1处;在药王洞养生小镇择选50亩左右政府征迁土地,创建绿色植物园一处;在县政府后山,利用现有成形树林,修建森林游园1处。四是机关小区绿化。对机关单位、老旧小区进行绿地增靓改造,提升小区品质。五是生态修复绿地建设。对城区内不具备投资建设条件的隐蔽性公益设施地表,配套亮化措施,治理老城区及周边未利用闲置土地211000㎡,绿化新区新南路西段南侧,排洪管涵上方地表3900㎡。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统一领导,共建绿色庆城。由县公安局负责保障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交通管制、安全保障等工作;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与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县园林绿化中心为项目实施主体。二是调整规划,优化绿地布局。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园林中心调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优化布局、完善功能,调整部分具备绿化建设条件的土地规划用途,增加城市绿地面积,重点突出城区点状绿地布局。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腾退土地,保障绿化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侵占绿地、损绿毁绿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开展拆违还绿、腾退植绿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对城区点状绿地、公园绿地等新建项目用地组织征用拆迁,腾空土地,保障绿化用地。四是全面监管,落实方案审批。对于规划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的,从方案规划、设计审核、施工审批、实施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参与,从根本上达到“提质”目的。五是加强宣传,凝聚绿色共识。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平台全面报道生态庆城、绿色庆城的建设目标和任务。让广大市民树立“绿色家园,从我做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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