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城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资源型城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当务之急。为确保按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省市先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
二、起草依据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完成全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22〕3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发改〔2023〕6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庆城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含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三新一高”总要求,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9%,“十四五”期间年均下降1.8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00吨、6吨、140吨、46吨。
第三部分明确重点任务。从加快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等两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推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促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推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促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加强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等17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部门。
第四部分明确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全民行动等3个方面,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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