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意义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是省、市一项集体考核内容。同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每年拨付我县的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因此,按照《庆阳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我们委托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庆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从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全县十四五期间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和规划。《规划》于2022年3月4日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规划指标情况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结合庆城县实际,确定庆城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十大任务,共35 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
三、重点项目规划情况
对照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规划》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计划实施28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648801万元(含市上“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项目和相关部门实施的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配合。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不能只靠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建设指标涉及其他各个部门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不是数据指标的产生单位,只是数据的收集汇总单位。需要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数据进行严格把关,按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切实落实到各部门,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是定期调度,强化考核。按月对各项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调度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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