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公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庆城县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技术作业单位,制定了《庆城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讨论稿)》。为确保该讨论稿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4日,庆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村委会代表、企业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公布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技术作业单位对修订后的补偿标准做了业务测算说明和技术讲解;参会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发表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就与会代表提出相关问题问题,自然资源局及技术承担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解释说明。
按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要求,听证会后,县自然资源局将完善修订成果后上报市政府审核,以市州为单位形成市域内补偿标准修订初步成果,综合论证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自然资源厅对市州上报的补偿标准汇总分析,修改完善后,形成全省补偿标准修订成果,2024年10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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