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社会评价的公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庆阳市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社会评价的通知》精神,请按照下列要求参与社会评价。
一、调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8月5日。
二、调查对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请您根据自己的社会身份,选取问卷填答)。
三、填答方式:扫描下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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