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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庆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来源:庆城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17:13: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秩序,确保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适龄残疾儿童可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指标

2023年秋季学期,我县城区小学拟招录39个教学班1755名学生,其中:

1.庆城小学:10个班450名

2.庆华小学:10个班450名

3.长庆小学:10个班450名

4.逸夫小学:5个班225名

5.田家城小学:4个班180名

三、片区划分

1.庆城小学:东、西大街街道以北,人民路与北大街交叉处以南(二招巷、商业大厦以南)。

2.庆华小学:朝阳路(北区广场南)街道以北、朝阳路与兴庆路交叉处以北(含兴庆路街道西面沿街住宅),庆华路与202省道交叉处以南。

3.长庆小学:人民路与北大街交叉处以北(二招巷、商业大厦以北,含商业大厦),朝阳路(北区广场南)街道以南、朝阳路与兴庆路交叉处以南,西经三角花园至消防队巷子以南(含巷内康馨丽都小区、国税家园西区住宅)。

4.逸夫小学:东、西大街街道以南,周礼广场以北(莲池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在莲池小学就读)。

5.田家城小学:兴庆路街道以西,长庆小学招生片区北界以北。

四、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片区内学校进行登记,登记时须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常住人口子女提供:①《庆城县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②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为国家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的身份证明;④监护人在选报小学招生片区内的住宅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小产权证(提供小产权证及小产权证居住地半年以上缴纳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票据印证资料)、居住证、庄基证、安置房确认书(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的安置房屋入住确认书);⑤监护人为选报小学招生片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身份证明;⑥长庆油田职工子女应提供监护人单位证明(仅限长庆小学),其中①-②项必须提供,③-⑥项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项(监护人户籍地址在招生片区内的可不提供③-⑥项资料)。流动人口子女提供:①《庆城县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②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

所有印证资料须装入标准的新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填写监护人姓名、电话、入学子女姓名、性别、所有资料清单。

(一)常住人口子女入学

1.登记及资料审核(8月20日)

①拟入学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关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2023年庆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公告》,在公告页面下载填报《庆城县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且只填报一个志愿学校。

②拟入学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向填报志愿学校提交印证资料并登记。

③招生学校在报名现场审核印证资料。

2.录取及公布空余学位数(8月21日)

招生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及空余学位数,并将学位空余情况及录取学生花名册汇总上报教育局备案。常住人口招满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流动人口子女。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登记及资料审核(8月22日至8月23日)

①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关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2023年庆城县城区小学招生公告》,在公告页面下载填报《庆城县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并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确定志愿填报,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第一志愿可填报城区5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二志愿只限于填报庆城小学和逸夫小学,第三志愿只限于填报逸夫小学。

②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印证资料,招生学校对印证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予以登记。第一志愿学校招满计划后,将未被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资料移交第二志愿学校。

③第二志愿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提供的印证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第二志愿学校招满计划后,将剩余未被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资料移交第三志愿学校。

④第三志愿学校对具备在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招生对象,应提供相关就学保障,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应入尽入。

2.录取(8月24日)

招生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录取学生花名册汇总上报教育局备案。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但不接受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结果的流动人口子女,建议回原籍就读,并到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学校领取印证资料原件。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

学校向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领取印证资料原件。

(四)统一报到注册(8月26日)

各招生学校依据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五)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陇原人才之女、进藏干部子女、消防人员子女、援助武汉医务人员子女等各类教育优待按政策执行;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五、注意事项

(一)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所有需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庆城县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xls

   2.庆城县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xls     

 

庆城县城区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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