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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城县中小学校(含中职)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庆城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5-21 10: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对膳食补助资金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及时足额向学校拨付或向供应商支付膳食补助资金,发生挪用、截留问题。是否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厨具餐具配备。是否将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材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是否挤占膳食补助资金。膳食补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是否混用混管,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膳食补助资金是否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二)招标采购方面。是否按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的采购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违规指定供应商、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搞垄断。公开招标程序是否合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供应商是否按合同规定履约,是否有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短斤少两现象。是否建立或者执行供应商、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退出机制。

(三)学生食堂公益性方面。学校是否从学生食堂盈利。是否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维修费等。学生食堂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到位,是否将应由学校承担的食堂维修改造、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费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运行费用转嫁给承包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厨具设备配备是否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是否投入使用;各学校是否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食堂工作人员。

(四)食堂管理方面。学校食堂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以罚代管、随意性大等。学校是否与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是否尽到管理监督责任,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是否层层转包,增加运营成本。是否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物、据、账、表是否相符,是否导致物品流失。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是否完善、定价机制是否合理、价格调整是否及时、饭菜价格是否虚高。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五)食品食材质量方面。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检疫或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的饭菜品种是否单一、短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学校是否设立启用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导致饭菜质量无法保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是否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或监督检查不经常。学校内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达标,是否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有安全风险隐患。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否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等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七)腐败和作风方面。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是否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利等。学校教职工是否违规参与食堂档口、超市经营,借机谋利等。

(八)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各学校对学生反映的校园及周边餐馆、小饭桌、食品经营场所、小卖部等制作、出售“三无” 产品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是否及时移交县市场监管等部门严肃查处。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

三、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广泛监督,若发现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学生餐饮保障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并提供相关线索。

电话:13993437655

邮箱:284850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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