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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5 09:2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保障全县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含大、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新生儿)。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按相同标准缴费,与我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大病保险继续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筹资。

三、资助标准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实行分类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县医保局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

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50元。

已脱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在过渡期内逐步下调,2022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四、特殊缴费

(一)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100%参保并落实分类资助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医保部门将定期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比对参保人员数据,动态调整名单,为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家庭新增人口中未参保成员实时办理参保缴费。

(二)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保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可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大中专学生入学后应在学籍地积极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在校期间参保的学生毕业后待遇享受到年底。

(三)新生儿。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父母亲有一方在甘肃省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出生后在规定期限内尚未办理参保手续就因病死亡的,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母亲或父亲参保地经办机构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报销。

(四)退役军人。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医保部门要为相关人群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做好管理服务。

(五)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保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保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五、征缴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享受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关待遇。

六、缴费方式及流程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持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等)网点进行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往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续缴费可直接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网点进行线下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

特此通告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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