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16:1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设立依据

(一)《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 号)第八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第二条第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范围

甘肃省庆城县范围内小微企业等;

三、受理条件

(一)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咨询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0934-3222557

投诉电话:0934-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