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设立依据
(一)《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 号)第八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第二条第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范围
甘肃省庆城县范围内小微企业等;
三、受理条件
(一)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咨询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0934-3222557
投诉电话:093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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