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非贫困户农村住房改造小额贷款(信用联社)贴息资金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办对全县由县信用联社发放的符合农村住房改造小额贷款条件的非贫困户1227户,共计贷款余额4275.05万元,2021年第四季度拟贴息额678668.13元。
现对拟贴息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10天(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县金融办反映或拨打电话举报。
监督电话:0934-3258098 3258088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非贫困户农村住房改造小额贷款贴息花名表(信用联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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