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贫困户农村住房改造小额贷款(信用联社)贴息资金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办对全县由县信用联社发放的符合农村住房改造小额贷款条件的贫困户385户,共计贷款金额1324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拟贴息额184768.86元。
现对拟贴息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10天(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县金融办反映或拨打电话举报。
监督电话:0934-3258098
0934-325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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