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列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 来源: 庆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30 08:30: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实际,我县增列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万元,用于玄马镇柏树村砂砾道路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期10天(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0934-3222559(县扶贫办) 12317(国务院扶贫办) 庆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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