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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1:12: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现已开通线上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创业证申领业务(网站名称: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失业登记网上业务操作指南”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失业登记范围 

  庆城县辖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庆城县政务大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人员失业登记可参照执行。 

  二、就业失业登记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内地(大陆)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填写《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相关情况信息,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本人提供信息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三、就业失业登记线上经办流程 

  (一)登记申请:劳动者登陆“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登记申请信息。 

  (二)受理登记:当劳动者在通过网上申请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推送到劳动者常住地的县级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实时查看系统待办信息,即时受理劳动者线上申请。 

  (三)审核申请信息:经办机构将通过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数据及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相关数据比对核查、或工作人员上门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就业失业状态等进行核实。 

  (四)反馈审核结果:经办机构对劳动者申请信息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时,预约领取《就业创业证》;审核不通过时,告知不通过原因。 

  地    址: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312室(庆城西大街政务大厅三楼)

  联 系 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0934-3269887

  附件就业失业登记网上业务操作指南.docx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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