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市级数字经济就业平台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建设有效提质,加速释放数据要素创新动力,搭建数字经济就业平台,推动庆城县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庆政办发〔2024〕7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庆城县申报市级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在我县范围内建设1个高质量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加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人才就业集聚平台,促进数字经济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产业主导方向应为庆阳市“东数西算”数字 经济主导产业;
2.申报单位应当是实际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机构;
3.促进数字经济类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效明显;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5.单位或其周边有较完善且为员工提供服务的餐饮等配套设施;
6.运营主体未发生过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失信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报年度及上 度未发生被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行为;
8.租金、水电费、公摊面积、物业服务等租赁行为符合有关产业用房租赁政策及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主导产业情况向所在县(区)就业局申报,所在县(区)就业局对资料和单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经县(区)人社局初审后,向市就业局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和申报单位资料。
申报单位资料:
1.《庆阳市数字经济就业平台认定申请表》;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运营
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3.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资料;
4.带动就业人员材料。包括稳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工资发放资料;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资料;
6.上年度的产值证明材料,或上年度平台经济贡献证明
材料复印件。
(二)评审。就业局对申报对象资格和提交材料完整性、 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项审核和现场核查。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就业局将通过审定的数字经济 就业平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就业局负责核查并答复。
(四)认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人社局发文认定。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并进行授牌。
四、资金保障
对认定为数字经济就业平台,按照带动就业人数,分别给予 一定资金补助。其中:吸纳带动就业30人及以上的, 一次性给 予10万元补助;吸纳带动就业50人及以上的, 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补助;吸纳带动就业80人及以上的, 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 中列支 。
五、其他要求
1.时间安排: 2025年6月30日截止。
2.联系人:赵莉
联系电话:0934-3220272
地点: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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