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庆阳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公告
为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业人才,促进创业项目健康发展和快速成长,根据《庆阳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工作室由领办人和创业服务载体联合申报和建设,形成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服务效能。工作室由申报载体的单位主体负责运营。
(一)领办人。工作室至少有1名领办人作为核心成员,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服务。一般为优秀的创业指导师,或创业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指导人员、企业家、投资人等,且从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当地创业培训服务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二)创业服务载体。包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平台、创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等。
(三)工作人员。工作室还应有3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可由创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资、产业技术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且从事创业培训或创业指导工作2年以上,协助领办人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四)命名方式。工作室以“庆阳市+领办人姓名+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命名。如果对工作室有更细化的分级管理,可在此命名方式基础上增加相关要素。
(五)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作用。常态化组织开展“进园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系列基层行活动;参与指导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在招聘会、政策解读会等现场开展创业指导服务。通过巡回指导、志愿服务、远程会诊、驻点服务等多种方式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动创业指导服务走深走实。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市级工作室建设的单位,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申请报告(创业指导专家团队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加强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和创业指导专家团名单。
(二)初审推荐。县就业局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复核的方式,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择优向市就业局进行推荐。
(三)复核评审。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和现场复核评估后,提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
(四)社会公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五)认定授牌。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并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进行授牌。
三、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3日申报截止。
四、资金保障认定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每个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其他联系人:赵莉
联系电话:0934-3261133
地点: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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