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16: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

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甘肃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总投资22464.45万元,环保投资448.25万元,占总投资的2.0%。本项目热源厂建设用地面积10000.00m2(15亩),新建主厂房1座(占地面积2242.66m2),配套服务用房1座(占地面积761.53m2)。安装2台58MW的燃气热水锅炉,配套一级供热管网主线2×14.986km,设置热力站26座。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保持施工场及运输道路清洁、适时洒水、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机械尾气: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全部就地泼洒抑尘,施工场地设置可移动式生态环保厕所,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经收集后用作堆肥。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土石方集中堆放,用毡布覆盖;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后,由18m排气筒排入大气。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锅炉房软化水系统软化废水和热力站软化水系统软化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驿马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热源厂内的各类泵、风机和超低氮燃烧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隔声、减震沟、车间隔声等措施。

2.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旧离子树脂、废机油、含机油废物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1)废旧离子树脂、废机油、含机油废物: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厂家处理;含机油抹布、手套等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堆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